I0vnd7 中工网讯(工人日报-中工网记者邢生祥)日前,青海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、省税务局印发《关于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》,明确从2022年6月1日起,青海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办法,享受同等待遇。该政策的出台,意味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、同等享受待遇,从制度上消除了失业保险城乡群体之间的差异,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加公平合理的制度保障。
*`-29eR"8 据介绍,青海对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,统一按照城镇职工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,具体费率按照规定统一执行。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民工失业后,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,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,由经办机构统一按照城镇职工失业后的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兑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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